辽宁乾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辽0804民初257号
原告:辽宁乾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铁东街。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辽宁蓝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言民,辽宁昌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中山北路281号1901-1906室。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铮,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住所地营口市西市区**里1号。
负责人:**。
原告辽宁乾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审判长 刘 楠
审判员 李成喜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