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2执2882号
陕西华能鑫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恒明星***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华能鑫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恒明星***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陕西华能鑫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0)陕0112民初11078号民事判决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民终1277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496436.5元。执行中,被执行人恒明星***文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私下已向西安雅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清包括工程款、资金占用费、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在内的全部案款。本案执行费7346.55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2民初11078号民事判决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民终127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