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万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黎城万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黎城力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冻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0426执40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黎城万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黎城县城东路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6111022309K。
法定代表人:*保国,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黎城力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黎城县黎侯镇东洼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6694289477C。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6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黎城县西井镇人。现住黎城力源汽车维修中心.
黎城万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黎城力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黎城县人民法院(2019)晋0426民初540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黎城力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黎城力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黎城力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26701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十四个月,查封不动产或者股权期限为三十六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