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晋0525执保12号
申请人山西远通地质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泽州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晋0525民初80号民事裁定书,于2019年1月23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本院冻结被申请人泽州县高都镇泊村村民委员会的存款人民币620000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被申请人泽州县高都镇泊村村民委员会有部分存款可供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冻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晋0525执保12号案件部分保全。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