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2821执22号
**顺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万豪空间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顺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万豪空间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青2821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3年1月16日立案,执行标的人民币1728401.12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9684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728401.12元。至此,**顺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821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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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