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二建筑公司

铜仁一鼎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铜仁市第二建筑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02执767号
铜***xx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与铜仁市xx建筑公司、谢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0)黔0602民初1716号民事调解书明确,由铜仁市第二建筑公司、谢xx偿还铜***xx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90631.40元,承担执行费5759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铜仁市xx建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分行520016836360500xxxx账号存款396390.40元,用于偿还本案债务,申请执行人铜***xx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领取该笔款项,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76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