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415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3年2月27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运河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委托,一、查封被申请人**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湖滨新区运河春天28幢1803室、1204室、2605室3套商品房,查封期限为三年;二、查封被申请人江苏运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湖滨新区运河春天16幢606室、705室、706室、1005室、1406室5套商品房,查封期限为3年。查封情况已告知相关部门,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