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汉青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604执402号 云南汉青家具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云南汉青家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中,执行依据(2023)浙0604诉前调确179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4年1月19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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