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因在申请资质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代表工程业绩,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拟被拟撤销已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拟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1年,并对已公布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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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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