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建设有限公司

国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4执502号
国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国安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0524民终364号〔(2021)晋0524民初3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标的为1013446.85元、鉴定费215761.33元,及执行费14692元,共计1243900.18。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强制执行扣划到位1243900.18元,其中:执行案款1229208.18元已发放至申请人国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执行费14692元已上交诉讼费专用账户。至此,国安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晋0524民终36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山西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已按上述执行内容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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