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16执2625号
南京嘉盛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佳景园艺场:
申请执行人南京嘉盛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市六合区佳景园艺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0)苏0116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2020)苏0116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