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91执恢296号
***、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江苏兴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96000元。其中,本金94600元、执行费1400元。本院已将94600元案款拨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同意以94600元结案,5400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
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特19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