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苏04执410号
常州新宇宙锻造有限公司、常州龙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新宇宙锻造有限公司与常州龙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行为执行:被执行人常州龙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常州新宇宙锻造有限公司移交工程竣工报告、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包括基础、主体)、管线、杆线设施申请表、雨污水管线的施工图竣工图、消防产品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消防产品条形码、B签等。本院于2016年8月22日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现被执行人已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本院收取执行费用50元。至此,常州新宇宙锻造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常仲裁字第251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