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冠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9)京0108执17597号
本院在执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创冠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依职权开展了执行工作。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深圳市创冠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将被执行人深圳市创冠智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现申请执行人暂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目前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 欣 审判员 韩毅强 审判员 曹彦青
书记员 安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