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松滋市天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504民初1310号之一 原告:***,女,1988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点军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松滋市天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松滋市新江口镇五一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726148768Y。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在元,湖北丰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宜昌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179125902H。 法定代表人:王**,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0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伍家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1972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珊,女,1974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丰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4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在元,湖北丰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宜昌信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宜昌市夷陵大道**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6736843203。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64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伍家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1978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松滋市天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天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珊、**、宜昌信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8495元,减半收取计14247.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王 红 人民陪审员  **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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