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通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19)苏0684执保1278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江苏通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被申请人江苏通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的诉讼保全申请及提供的保全财产线索采取了保全措施,于2019年12月24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江苏通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海门市园林管理处的工程款人民币750000元,上述款项的冻结期限至2021年12月23日止。到期后,如需继续查封、冻结,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不申请继续查封、冻结,则自行解除查封、冻结,后果自负。本次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顾新昌
联系电话:0513-689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