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第三建筑公司

德安县第三建筑公司、江西汉康防护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赣0426执527号之三
划拨被执行人江西汉康防护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8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邓辉龙
书记员  李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