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莆田市木兰大道(K0+000-K4+100)建设工程未能提供机械、材料的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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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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