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华艺装饰有限公司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支行与赣州华艺装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赣0702执1853号
申请执行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支行,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7277534335。
负责人:**,系该分行行长。
被执行人:赣州华艺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桃源丽景10栋2号写字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744271559G。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赣州市国瑞泰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550850923H。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1年2月28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被执行人:***,女,1979年7月1日出生,住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被执行人:***,男,1970年2月18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被执行人:**,女,1970年5月4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本院在执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支行与被执行人赣州华艺装饰有限公司、赣州市国瑞泰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还款能力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支行申请撤销(2019)赣0702执1853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赣0702执185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