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05执1184号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与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赔偿款55600元及鉴定费4000元,合计59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被执行人款项59600元,该款已经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院执行的(2022)粤0205执118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