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东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立锋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赣0923执32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西东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高县敖山镇集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558482029J。
法定代表人:熊志勇,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由立锋,男,1979年12月23日生,汉族,南昌人,住南昌市青云谱区。
被执行人:喻细根,男,1957年3月23日生,汉族,新余市人,住南昌市红谷滩新区。
本院在执行江西东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由立锋、喻细根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江西东利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由立锋、喻细根达成还款协议,执限期内无法执结。申请人同意本案作终结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2019)赣0923执325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卢刚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