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江西省降龙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兵0301执14号
申请执行人:**,男,土家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新疆图***市。
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某分公司,住所地新疆图***市东城工业园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34854元,已执行到位134854元,(2024)兵0301执14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