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

某某、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赣0191执3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朱睿,男,汉族,1990年4月10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洪都中大道20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287443N。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睿与被执行人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17)赣0191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的银行账户。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江西省现代装潢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显耀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