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19民终6890号
上诉人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西亚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0)粤1973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0)粤1973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重审。
退还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上诉费117800元。
审判长 姚勇刚
审判员 陈美苑
审判员 黄宇齐
书记员 梁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