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载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崇仁县亨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载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赣1024执30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崇仁县亨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崇仁县巴山镇人民大道(城东商贸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4MA35MJJU5E。
法定代表人:武震。
被执行人:江西载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街口里路7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685993649G。
法定代表人:殷慧。
被执行人:***,男,1974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崇仁县人,住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被执行人:殷爱华,男,1966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崇仁县人,住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街口里路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崇仁县亨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载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殷爱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长  吴进昌
审判员  朱建财
审判员  黄毛林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邹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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