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0822执恢29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滨江小区9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704613980R。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67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乡周家村村三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宏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初执案号:(2023)浙0822执1111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