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

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会同县分公司、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25执351号
***、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会同县分公司、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会同县分公司、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会同县分公司、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2022)湘1225执351号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会同县分公司、江西省玉山县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按自动履行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