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等21人与七台河天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902执108号之一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1),男,1973年4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0),男,1978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0),男,1968年9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8),男,1969年7月28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71),男,1972年4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3),男,1975年9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4),男,1981年3月23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8),男,1974年4月6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9),男,1970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33),男,1974年4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31),男,1968年2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7),男,1978年5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X),男,1981年8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4),男,1975年4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6),男,1968年7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5),男,1989年4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5),男,1977年8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0),男,1975年2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54),男,1978年1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X),男,1980年4月4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勃利县。
申请人:***(身份证号230××16),男,197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本市新兴区。
被执行人:七台河市天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七台河市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陈宝君、***、***、***、**、***、***、**有***、***、***、**、***、***、***、***、***、***、***、***、***申请执行七台河市天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东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等21人于2018年04月19日向本院提交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黑0902执1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穆兆银
审判员:**才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