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金厦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双鸭山市金厦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503执保6号

***、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双鸭山市金厦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双鸭山市金厦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6月4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双鸭山市金厦伟业建筑工程公司在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筑工程款1,266,781.54元予以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被申请人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尚欠双鸭山市金厦伟业建筑工程公司的实欠工程款1,162,785.8元予以冻结。申请人***自愿放弃对余款103,995.74元的冻结。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503民初65-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