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泰州市隆鑫毛毡有限公司与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281破申25号

申请人:泰州市**毛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791994469B,住所地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大李村。

法定代表人:焦卫芳,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62834970XP,住所地江阴市华士镇勤丰村。

法定代表人:徐有才。

本院在申请人泰州市**毛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的立案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泰州市**毛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申请人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泰州市**毛毡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泰州市**毛毡有限公司撤回对江阴利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戈 栋

审判员 蔡晓波

审判员 郑 清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李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