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浙03执960号
温州市西郊森林公园投资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海嘉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博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温州市博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温州市西郊森林公园投资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海嘉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同意收到152611元后,本案执行完毕。现本院强制扣划温州海嘉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54725元,其中转账支付给申请执行人152611元,收取执行费2114元,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