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聚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六安市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东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皖0122民初7423号
原告安徽聚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六安市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1月27日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徽聚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计12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黄德华
法官助理王蓓 书记员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