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天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902执248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被执行人:***,男,1972年7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
被执行人:泰安市天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泰安市青年路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2696894857B。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0902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泰安市天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0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德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杨 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