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关于某某申请执行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凯里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黔2601执3391号
***、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2601执3391号],执行过程中,金建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已自愿向***履行完本案案件款32806元(大写:叁万贰仟捌佰零陆元整,其中劳务费32500元,案件受理费306元),并交纳执行费392元,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杨凯鹏
书记员  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