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兰竹生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因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被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8-24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吉林省满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