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某某、平阳县天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26执恢688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平阳县。
被执行人:平阳县天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平阳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住平阳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平阳县天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4)温平执民字第1439号],现被执行人平阳县天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