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闽0427执1027号
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东盛园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东盛园艺建设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浙江丽水东盛园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丽水东盛园艺建设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2084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30000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4510元、诉讼费6011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租金293000元、退场费11000元、利息15479元,尚差利息2205.05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三明升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闽0427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