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鲁0112民初6698号
原告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中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原告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3480元,减半收取56740元,由山东英格利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高凤英
法官助理 李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