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保全结果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保 全 结 果 通 知 书

(2021)黔2625执保7号

***、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黔2625民初4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北京路支行账户为52×××87_1的银行存款9494.78元,期限为一年;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凯里市新城东路支行账户为13×××51的银行存款73683.74元,期限为一年;现已冻结被保全人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北京路支行账户为52×××29_1的银行存款671.35元,期限为一年。至此,本案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