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382执保270号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仁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9日作出(2022)黔0382民初179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仁怀分公司名下655263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本院根据以上裁定,已解除对被申请人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湖州天明园艺工程有限公司仁怀分公司在本案采取的保全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