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黑7101执67号
黑龙江省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黑龙江省金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铁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2573693.76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案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