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751执281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内费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标的为50410.9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1066.97元,其中执行标的50410.97元,执行费656.00元。本院已将案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7民特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