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0751执281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内费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标的为50410.9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1066.97元,其中执行标的50410.97元,执行费656.00元。本院已将案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黑07民特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