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华大盛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与黑龙江省华大盛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终结本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尚志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黑0183执9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农民,现住尚志市。
委托代理人马增良,男,尚志市帽儿山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华大盛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华大盛世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已为申请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过户,涉及税费执行,待申请人开具正式缴税凭证后才能确定执行标的额。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尚志市人民法院(2016)黑0183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于杨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