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2执6839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临漳县金凤大街北段西侧佳恒花园。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东滨河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河北邺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城乡中昊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现本案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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