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0111执3107号
申请人: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昆明瑞筱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执行的(2021)云0111执3107号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昆明瑞筱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云0111民初51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支付48534.00元及利息,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支付48534.00元,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结案。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