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联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326执恢26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9年9月30日出生,住丽水市莲都区。
被执行人:***,男,1977年3月8日出生,住丽水市青田县。
被执行人:平阳县联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平阳县鳌江镇曙东路205号,组织机构代码:145738970。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平阳县联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2)温平执民字第1108号],被执行人***、平阳县联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