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03执保165号
关于申请人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诉被申请人河南三锦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按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0)豫1303财保58号民事裁定书以及申请人的申请,本案现已保全完毕,保全标的: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元),申请保全费:伍仟元整(5000.00元)。
保全财产明细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河南三锦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南阳市张衡路南侧三锦国际1#综合楼6层、7层、8层房屋,其中6层查封面积为1374平方米;7层查封面积为1374平方米;8层查封面积为1252平方米,自东向西测量起算,查封期限三年(2023年6月10日到期)。
查封被申请人河南三锦置业有限公司位于三锦国际项目地下二层一号楼中心筒东北位置(整体连片)车位20个,查封期限三年(2023年6月10日到期)。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