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683执326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沂源县。
被执行人: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以本院(2017)鲁0683民初431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拒绝履行为由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现查明,被执行人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名下的鲁X××号(********)汽车一辆。
二、被执行人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当自已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隐藏、转移、转让、变卖、赠与、毁损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的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