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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晋0106执2446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场所,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号1幢1层10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X02053026N。
负责人:
常建斌
常某
,行长。
被执行人:
王春凤
**
,女
,1957年3月27日出生
,汉族
,职业不详
,住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西冶******
,住,住太原市span class="fuzzy_delete">
,身份证号140103195703270663
。
被执行人:
***
张某
,男
,1957年10月13日出生
,汉族
,职业不详
,住,住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西冶******span class="fuzzy_replacement">
,住太原,住太原市an class="fuzzy_delete">
,身份证号140103195710130693
。
被执行人:山西当代红华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大街**万国城**楼**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64491957E。
法定代表人:
谢鑫
谢某
,总经理
。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执行人
王春凤
**
、
***
张某
、山西当代红华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晋0106民初164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
王春凤
**
、
***
张某
、山西当代红华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60425.31元(包括本金598707.11元,利息33566.2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90元,案件受理费13949元,执行费8813元)整,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
斌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志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