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圣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北海建材商行与西安圣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陕0112执1848号
本院在执行西安市未央区北海建材商行与被执行人西安圣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未央区北海建材商行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陕0112民初543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65545.3元及逾期利息,本院依法受理。经本院从银行、房产、车辆、支付宝、证券等方面查询,被执行人西安圣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无不动产、无证券,无互联网银行存款,无车辆,现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西安圣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限制高消费,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未央区北海建材商行亦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称被执行人西安圣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已搬离,无经营实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杜娟 审判员  王昆 审判员  别致
书记员  汪蓓